这段时间,会员们经常向中小企业奴咨询,问法律顾问等问题。自己的企业收到了法院传票,被起诉的原因是侵犯了其他公司的专利权。但是自己也不知道,下意识地违反了法规。

国家对专利保护的管控越来越严格,随着市场环境越来越规范,一家企业想要长久良好的发展,认识法律规定是首要原则,在宣传自己企业品牌时需重视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已经被诉侵权该怎么做?

公司若已经被诉侵权,首先要准备好收到的诉状和原告提交的证据,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证据梳理及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其次,如果产品确实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权专利权的条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这个程序,不仅涉及知识产权关于发明创造的技术原理,还涉及法律的专业技能。

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合理抗辩:

(1)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抗辩。

(2)合法来源的抗辩。

(3)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

(4)在先使用抗辩成立。

(5)无效宣告抗辩成功,专利自始无效,则不构成侵权。

针对第(2)点抗辩,很多被告看到法条,简单认为自己能够提供产品合法来源就可以免责,但是实务中,法院认定合法来源的证据十分严格。

但是根据司法裁判实践,法院对被告提供的合法来源的证据要求很高。根据(2020)最高法知民终841号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被告主张的合法来源,指被诉侵权产品整体来自外购,加贴被告公司商标对外销售。原告公司提供了与案外人公司的采购合同二份、外购入库单二份、增值税发票二份,但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不完整,在采购金额与发票之间、存货编码与外购入库之间并不完全对应,采购合同涉及被告公司提供彩盒、双方合作等内容,说明被告公司并未完整披露其与案外人交易的内容。其次,被诉侵权产品的包装上印有被告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地址、电话等信息,产品上亦印有被告公司的商标,并未披露其主张的实际生产商信息,被告公司有向消费者作出被诉侵权产品为其被告制造的意思表示,被告公司作为制造者无权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因此,法院并未支持被告关于产品合法来源的抗辩。

故,中企诺建议您,如果您的公司被诉专利侵权,要及时地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积极应诉,梳理对方证据的同时,寻找对我方有利的证据,从而能够驳斥对方的诉求请求或者减少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