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的起点是实习律师。律师协会不断提出关爱年轻律师的呼声。可是年轻律师仍然举步维艰。我今天就从关爱实习律师的角度来谈谈关爱年轻律师的话题。

一、年轻律师的困境是非常多的因素决定的。

a、年轻律师的思想意识的问题。

年轻律师必须有一颗脚踏实地做业务的心。首先应当把相关法律知识学的扎实,不断总结办案技巧。谦虚向同行学习相关的办案技巧,博取众长为我所用,青出于蓝胜于蓝而胜于蓝。法律知识与办案技巧是律师从业的胜利之本。不能本末倒置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b、要有个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

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是律师执业的法律保证,否则无从执业,一切就都没有了。

c、经济收入低与家庭生活消费高的矛盾。

年轻律师的客观现实决定了不可能经济收入过高。年轻律师很可能需要购车、购房,可能经济压力非常大。二者就存在矛盾。没有很好得解决途径。但是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消费性支出?购车可以购买个比较便宜的车辆,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即可;居住问题是否可以够买个比较便宜的房产,或者租赁房租居住。千万不要过分离开自己的承受能力来过分消费。绝对不能搞攀比。要理智处理相关事务。

d、去掉急功近利的心理。

每个人都想发财。这是人之常情。律师也不例外。。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不能违背规律。绝对不能揠苗助长。律师的成长规律是三五八。律师应当规划好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三年之内是否可以做授薪律师,慢慢成长起来,以便掌握社会经验及办案技巧、社会的人脉关系,以后可以进行独立执业。我觉得这样才能够走的比较踏实。

我觉得有些人实习完后马上独立执业,结果连饭都吃不上,导致困境的发生,确实是自身的悲哀!

e、实习律师在实习阶段应当充分掌握执业技巧。

我觉得目前律师协会有关实习律师的相关要求根本不能适应律师独立执业的要求。

实习律师实习期限只有一年,根本保证不了实习律师掌握全面执业技能的要求。。实习期限过短。但是实习律师希望不要实习期限,直接执业。我对于实习律师的心理能够予以理解,但是客观上是不行的。我觉得应当实习期限过去以后,年轻律师应当继续跟着指导老师执业两三年为好,让指导老师好好教授一下执业经验。

律师要从事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如果实习律师在实习内办理五个、十个案件,根本不能够学习到基本的执业技能。可以说连皮毛都没有学习到。再说实习律师是否是真心学习,还是在应付实习考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f、实习律师及学与指导老师教的问题。

如果实习律师在实习期内没有心思真心学习知识,那就不管实习多长时间都是没有用的。实习律师在实习期内应当主动的学习执业技能,多动脑子思考,多学习执业技能,多搜集执业技能的知识,包括相关书籍、听课、网络上的相关文章、同事之间的探讨。网络时代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实习律师只有在实习期内多办理案件才能从中学到很多知识。那些拈轻怕重的人,就害怕給指导老师干活的实习律师能学到知识吗?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是这样的实习律师,指导老师也不会真心告诉你执业技巧的。只有实习律师真心对待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才可能真心教导实习律师的。

二、国家对年轻律师已经予以了关爱。

这体现在明确了律师事务所与实习律师是劳动关系方面。律师所要为实习律师发放工资及缴纳劳动保险。

律协对实习律师指导老师的考核方面的从严要求。

国家对于实习律师的统一培训方面。国家对于年轻律师执业三年内会费的优惠方面,国家对年轻的免费法律培训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还有法律援助事项对年轻律师的帮助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

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国家对年轻律师的帮助,同时国家也要求年轻律师对社会公益事业也要做出相应的贡献。这也是互利双赢的事情。

三、律师所对年轻律师的关爱要落实到实处。

律师所招收实习律师要端正思想。不能将招收实习律师作为廉价的劳动力来使用。应当首先提现培训、教育的目的,其次才是使用劳动。

律师所应当安排称职的指导老师。不能采用挂名指导老师的方式。有些指导老师可能严重不称职,这样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做?难道能够去指导别人?!

律师所应当统一计划培训项目,尽可能多的培训相关业务方面、相关具体业务,让实习律师能够足够的掌握相关技巧。

律师事务所不能让实习律师一直从事某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不让他学习真正的执业技能。不能将实习律师作为廉价的劳动力一直使用。

律师所要对实习律师进行全面的培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培训,绝对不能搞假大空!律师实务来不得半点虚假的东西。纪律教育非常重要。

我觉得有关年轻律师的困惑问题,如果律师所、指导老师、实习律师、年轻律师们之间能够端正态度、真诚合作,就会很好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