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点灯,后院起火”,用这八字形容这家企业太合适不过,2021年刚开春,一家做日式樱花灯笼的企业便遭遇到了一场始料未及的危机,自己卖自己的东西,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在如此危机之下企业又如何从被告侵权到年收3000万?

据相关人员描述,企业一直从事灯笼方面的生产销售,前几年通过模仿别人的产品进行加工售卖,后来随着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发现这么做是有被告侵权的风险,于是组建了自己的设计部门,将产品在外观和结构上做了一些创新,并申请了专利保护。然而在2021年过年期间,工作人员发现网络平台多了很多店铺售卖企业的同款或近似产品,通过平台客服介入,非但没有把抄袭者下架,反倒是自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遇到这种情况,企业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明明有专利保护,为何还侵权呢?于是带着疑惑找到了一家专利事务所进行咨询。

经过几轮沟通,事务所发现两个问题,第一 ,产品申请专利前期有没有在专利数据库中检索产品是否和现有专利近似。第二,专利授权之后有没有进一步做专利权评价报告?

企业称没有进行过相关方面检索,之前帮助申请专利的机构说不需要检索,更别提什么专利权评价报告,听都没听过。

无稽之谈!荒谬至极!说到这里,企业事情的原委基本比较清晰了,多半是企业一开始申请专利图便宜找了一家不靠谱的代理机构造成的,首先专利检索并不是简单的查看有没有近似产品,而是可以通过分析近似产品,规避设计自己的产品。而专利权评价报告,是由国家出具的一份证明文件,来分析你的专利是否有别人侵权或者侵权别人的有力支撑,这两点都是至关重要的。

事务所把分析结果告知企业后,“贪小便宜吃大亏”惨痛的教训摆在了前面。之后事务所组织人员通过对竞品和本产品专利的分析,帮助企业扳回了局面,企业也算是除去了被告侵权的心病。

随时而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经过这个事情后,企业对于下一步的发展有些不知所措,创新的“自主产品”得不到有效保护,搞点新产品,创新又遇到了瓶颈。

企业正一筹莫展的时候,之前负责企业专利侵权的事务所说道:不用犹豫,搞创新,才是企业生生不息的源泉,你不会搞,找人帮你搞,经过提醒之后,企业快马加鞭的安排自己的设计人员和事务所的技术设计团队进行对接,全力发展自己的独创产品,之后又与专利小组认真申请产品专利,将产品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的产品一经上市,极度畅销,并且别人一点抄袭的机会都没有,想在我的产品上分一杯羹,除非给我授权费,这一次,企业真正体会到了创新、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

所以由上可以看出,创新绝不是单纯靠复制粘贴、拼凑得来,专利也绝不是靠简单的一张证书就可以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专利技术,才是企业持久发展的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