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协商与和解、申请行政裁决或协调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说一下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第二、可以申请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最后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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