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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哪位?

我是陈俊生

哦,陈先生,上次您说考虑一下,现在是有结果了?

最多只能给5万,我现在欠了一屁股债,工厂都快要倒闭了,你们就算起诉也拿不到钱。

我们的起诉标的是200万,5万肯定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

我们就是一个小作坊,还是用的自己的商标,凭什么要我赔偿200万,我怎么可能拿得出来这么多钱。那些几个亿的工厂你们不查,非得找我,你们这是敲诈勒索!

根据我们实地考察的情况,您那边工厂十几亩地,已经非常大了,至于是否侵权我想我们在电话里面讨论也没什么意义,这些您可以在庭上进行抗辩,这个阶段我们聊一下金额就可以了。

你是律师我说不过你,我只能拿出来5万。

陈先生,法院都已经查封了60万了,和解金额不可能低于这个数字的,要不然我们没办法交代。

和你说了,那是我给工人发工资的钱,过年没钱发工资要坐牢的,你们这是把我往死里逼。

陈先生,我们也是受人之托,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解决问题。

我现在没钱给工人发工资,外面欠了一屁股债,你们把我的账户封了,老婆还要带着女儿和我闹离婚。我告诉你们,你们律所的位置我知道,照片我也有,大不了大家鱼死网破,反正我烂命一条,@#¥¥%%¥¥##……

陈先生,你冷静一点再打电话找我谈吧。

听到被告陈先生开始飙脏话,我果断挂了电话。

说起来,这是我的第七个商标侵权案件,也是第七个打电话告诉我他很惨、没钱赔给被告,他们理由大致有:老婆闹离婚、母亲得了癌症、女儿白血病、父亲中风、公司破产等等不一而足。第一次听到这些事情,我的心中还有些波动,甚至有些于心不忍,但后来我发现所有被告都和我这么说,现在我已经能够做到波澜不惊了,大概这就是罗翔老师说的,学法的人容易失去人性。

我觉得这是难免的,当你遇见的人都会为了利益而毫无尊严、歇斯底里地撒谎、求饶、赌咒发誓,无所不用其极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变得理性而冷漠。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我和你之间的关系只需要聊侵权赔偿金额就行了。事实证明,这样做的效果不错,毕竟都是大老板,上了被执行人名单很难看,该给的最后还是给了。

这变成了我一段时间里的工作信条,毕竟知识产权案件有些情况下就是会难免双方和解谈赔偿就是谈钱,本身就离普通人的生活很遥远,冷漠一点效率比较高。而且,法律正义难免会超出普通人的价值观,让广大群众理解律师为什么会为了钱而为坏人辩护都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知识产权更是完全超过了自然正义的范畴,知产律师不需要“理解或者被理解”。

2

我秉持着这样的信条做了很多案子,直到后来的一个案件让我不得不去重新思考这个问题,我姑且把它称作第N个案件吧。

有一段时间所里接了一批精石陶瓷公司的串货系列案件。公司监察部发现了市场上流通了很大一批低价瓷砖,初步判断是从区域代理那里流出去的,但是瓷砖都是没包装,也没办法查到是哪个经销商放出去的货,很头疼希望我们帮他们处理一下这个问题。

说实话这批案子确实和一般案件不太一样,刚开始拿到这批案子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感觉这种案子纯粹就是维护品牌方的利益。厂商们所称的串货价格比较低,对消费者比较实惠,但是品牌方不允许市场上有冲击价格体系的产品出现,所以才要打击。

林雪就是这些不走运的小代理商中的一个,而且她特别不走运,因为一审开庭没有到庭,法院参考网络销售金额直接重判。本来我们以为这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法院公告送达之后我们准备执行就行了。

意外的是,我们收到二审的上诉状,上诉请求是要求法院降低赔偿金额,改成判5万,说起来5万和全面驳回也就差了几百块,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更神奇的是,我们主动找她和解,让她给5万然后撤回上诉直接结案就好了,结果她居然不同意,说我们心虚所以只能给两万。

我被这一番操作给惊呆了,给她一通解释,说你现在上诉请求是5万,所以二审不可能低于5万的,而且一旦二审我们这边肯定又得加律师费,那5万肯定是搞不定的,但是她就是不听。

无奈,那就开庭吧。

庭审当天,林雪本人出庭,没有代理律师。从原告的角度来说虽然当事人不太懂诉讼程序,会导致庭审有点麻烦,但是没有律师也很难提出有力的抗辩,总的来说是好事。结果庭审的走向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林雪交了一份证据,是一个户口本,户口本显示林雪的丈夫去年去世了,目前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意也是在丈夫去世之后才开始接手的。另外,我发现旁听席上坐着的是被告的母亲,林雪陈述经济困难难以维持的时候母亲忍不住在那里抹眼泪,法官看了直叹气,我心想不妙。

果然庭审开始后法官不断的行使释明权,指引被告参与庭审,降低诉讼双方水平的差距,最后法官要求被告提交她近三年来所有精石瓷砖的销售记录。我听到法官这么要求我就知道大势已去,以销量来计算赔偿优先级是最高的,法官完全可以直接按照被告的实际获利来确定赔偿责任,这个金额一般都是比较低。

果然,最后收到了二审判决,金额降了不少。

3

后来我总是会想起这场憋屈的庭审,那时候我底气不足不是因为我当时代表一个市值几十亿的集团去欺负一个单身母亲,而是这个庭审让我开始怀疑我所站的立场是不是正义的。虽然我从来都是冷漠地对待案件,但我从未怀疑过我的正当性,即便普通群众无法理解知识产权,但是保护知识产权毫无疑问是一项正义的事业。

我经常和一个做刑案的兄弟聊聊这些困惑,他是那种软心肠的理想主义律师,他说经常都不忍心收当事人的钱,尤其是有些案件还没开庭,报纸上就已经开始宣传打击了某某犯罪团伙,要从严从重。这时候在和家属来问有没有希望能够少判一点,看着家属去凑钱真的于心不忍。我感慨他入行许久,做了生意人之后还是这么富有同情心,说起了这个N号案,也说起自己天天听被告诉苦都已经麻木了,整天就知道谈钱。

没想到作为律师同行他居然也有偏见:“你说你们做知识产权的也真是,人家店开得好好的,你非得跑过来起诉人家搞得人家赔钱关门,现在生意多难做,好不容易开个店亏的不说还得倒赔十几万,于心何忍。”

我据理力争:“保护创新我就不说了,那些店开着不是坑消费者吗?买东西的人还可怜呢。”

“别扯淡了,我跑到那种小店去买这么大个牌子,肯定知道是什么货了,有什么可怜的。”

“就是因为有你们这种观念,所以中国才这么多假货。”

“就是有你们这种讼棍,我们律师的名声才会这么差。”

这让我想起了知乎上的一条评论,那是孙小果案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知乎上又适时地出现了质疑孙小果辩护律师的问题,下面的答案依旧有褒有贬,很多律师同行活跃在评论区为自己的事业做辩护。

这条评论也是一个同行写的:做刑事辩护其实已经是在凭良心做事了,有些做知识产权的律师才真是该死。

我当时被这条评论吓到了,我们知产律师的名声已经这么差了?

4

后来,我又遇到一个案件,这个案子线索是一个消费者提供的,所以我们接待了这位秦先生,秦先生带着口罩不断和我们诉苦,说他好不容易攒了几万块钱想装修一下房子,经人介绍说有串货的砖可以买,比旗舰店里便宜一半的价格,他看砖确实和店里的一模一样就买了,结果没用半年很多砖裂了,投诉到公司才知道自己买的是次品砖,公司根本不允许对外销售的。

这让我注意到一个问题,我原以为那么多案子被告认栽是因为不想供出背后的经销商,但实际上我还是把这个社会想的太过诚实,那些人说不出来源只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或者他们根本就不在乎砖是从哪里来的,更不在乎砖是不是正品。

更别说串货砖没了包装,厂商也不一定知道砖是不是自己生产的,各种来路不明的就混杂在这个市场里流通起来。我们取证了那么多家,基本都是正品的一半价格,后来和公司的市场部聊了一下,这价格出厂价都达不到,哪里可能是正品。

后来想想也是,正品那么贵利润那么低,还要费劲去包装。瓷砖这东西去了包装谁知道是不是正品,反正花色一样,上家和我说是正品,我就当正品卖不就行了,出门做生意那么较真干什么呢?最后的结果往往不是正确的,而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这个市场里最终大家都冲着利润去,次品砖、仿品砖就变成了最优选择,正品也就很少有人做了。

我有点恍惚,原来我做了这么久的串货,但哪里有什么串货,都是假货。

我有些后悔当时N号案的时候我为什么就没想明白这个问题,也许林雪是真的很困难,但绝不值得怜悯,怜悯她那么多被假货坑了的人怎么办?也许法官会对她报以同情,但有些值得去捍卫的观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被忽视的。

所以最终知识产权在我心中还是一个能站着把钱挣了的行业,也许很难获得理解,但是“理解”就像爱情,美好而又奢侈,可以憧憬但不必强求。

– End –

编辑 @ 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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