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基本覆盖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显现,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意见》强调,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要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要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向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延伸,支持电商平台优化在线咨询、受理、调解等制度,拓展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工作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